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研究院”)是依据公司法,由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东风汽车公司、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天津力神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成立的企业法人。
研究院宗旨是根据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和世界新能源汽车及其动力电池发展趋势,研究、开发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汽车动力电池相关技术,推进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链整体的产品技术、制造技术、应用集成技术的进步,支撑中国品牌汽车企业在新能源汽车方面取得竞争优势。研究院将引领中国汽车动力电池技术发展,成为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汽车动力电池研发机构。
为广揽人才,加快世界一流研发机构建设,研究院决定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岗位。具体事宜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二、应聘条件
1、候选人均需具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其中副总经理候选人需在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的著名企业、研究机构担任过中高级岗位,或著名企业、咨询机构担任过中高级岗位,有较宽的国际视野和市场化先进的管理水平,具备带领研究院达到国际先进或一流水平的能力; 财务总监候选人需在国内外知名企业、研究机构担任过财务管理领域的中高级岗位,有较强的财务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实操经验。
2、副总经理候选人需具备动力电池、汽车行业10年以上从业经验,或专业管理领域10年以上从业经验; 财务总监候选人需具备财务管理领域8年以上从业经验。 候选人均需熟悉企业管理的规律,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对研究院发展具有创新性和战略性构想。
3、候选人均需具有优秀的个人品质、专业素养和强烈的事业心,具备较强的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
三、相关待遇
受聘人员应全职在国联汽车动力电池研究院工作。提供与受聘人员岗位、能力和业绩相匹配,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待遇。受聘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具体待遇,按双方签订的协议执行。
四、公开招聘程序
1、2014年11月20日前,将公开招聘公告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期为10天。
2、符合应聘条件且自愿申报者,向国联动力电池研究院提出报名申请,提供相关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代表性成果复印件等),于2014年11月30日前提交研究院综合管理部(个人简历、材料复印件的扫描文件发到邮箱ldwdf@263.net)。
3、申报者经按有关程序进行资格审查和初选后,正式通知本人到国联动力电池研究院参加应聘答辩。应聘答辩时间待定,相关费用由国联动力电池研究院承担。
4、研究院组建应聘答辩评委会,组织应聘答辩。应聘答辩将分为以下几部分内容进行,每人持续半小时左右:
招聘方宣读应聘答辩规则和要求——应聘者讲述应聘报告内容(分为个人工作经历、能力经验介绍、对应聘岗位的理解、未来初步的工作设想等)——评委就岗位要求向应聘者提问,应聘者应答——答辩结束,评委评分并进行分数汇总——评委会审议,决定初步应聘结果
5、初步应聘结果得出后,需进行为期10天的网上公示,接受股东方和社会监督。公示期结束后,评委会确定最终拟聘任人选,并发出聘任邀请(期限为30天)。
五、聘任
拟聘任人员接受邀请后,由研究院进行聘任,并与拟聘任人选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