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k·体育(中国)官方网站/IOS/安卓最新版/手机APP下载(原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简称中国有研)成立于1952年,是中国有色金属行业综合实力雄厚的研究开发和高新技术产业培育机构,是国资委直管的中央企业。总资产超过110亿元,拥有包括4名两院院士在内的职工4,100余人。总部位于北京市北三环中路,在北京市昌平区-顺义区-怀柔区、河北燕郊-廊坊-雄安、山东德州-青岛-威海-乐陵、安徽合肥、福建厦门、上海、四川乐山、重庆...

1978年我国恢复研究生招生制度,我院即成立了研究生工作小组,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1981年开始招收博士研究生。1985年成立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

现有两个一级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另有分析化学、矿物加工工程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具有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两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并与多家企业联合建立博士后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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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2010-08-09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2、已获得硕士学位人员,应届毕业的硕士生(最迟在录取前能够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4、有两位与本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下列情况的考生报考时须征得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
(1)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
(2)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
(3)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硕士生,现正在履行合同服务期的在职人员考生。
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我院不承担责任。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规定办理。
7、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报考资格审查将在复试阶段进行,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1日至2011年1月15日。
2、2011年博士招生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接受函报,考生需登录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2011年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http://218.247.182.86/default.aspx)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名表。
3、网上填报信息后,考生需在报名截止前(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提交下列书面报名材料。通信地址:(快递)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中路43号图书馆楼309;(平信):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收件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联系电话:010-82241899。
(1)填写完整的报考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打印);
(2)两名专家的推荐书(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3)政治审查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空表);
(4)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学历证书及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5)加盖公章的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须在入学前补交);
(7)一寸免冠照片2张; 
(8)身份证复印件。
4、在报名截止前,考生需交纳报名费200元/人。汇款须写清考生姓名及报名编号,汇款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2号,收款人: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088。
四、考试
1、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2、考试时间:2011年3月中旬(网站会提前公布考试时间,考生考试报到时领取准考证)。
3、考试地点: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研究生部。
4、初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5、初试方式:初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
6、复试:考虑到外地考生往返北京的实际困难,初试结束后即进行复试。复试细则另行通知。
五、体格检查
在复试时由我院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六、联合培养
2011年我院计划与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英国Brunel大学、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具体招收的导师及研究方向详见招生专业目录。根据我院中外联合培养研究生管理办法,报考中外联合培养的研究生,因在学期间需赴国外进行学位论文工作,要求具备良好的英语听说能力。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报考我院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考生,入学后具有我院和北京科技大学双方学籍,第一学期在北京科技大学完成课程学习,之后在我院完成学位论文工作。
七、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2011年计划招收博士生28名,其中招收与北京科技大学联合培养的博士生5名。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录取后,按国家规定发给奖学金、我院助学奖学金及生活补贴,目前博士生每月为1200—2200元。此外,学生在读期间发表论文和申请专利享受院内相应的奖励。委托培养博士生工资由原单位支付。所有在学博士生皆可以申请各种奖学金。
九、其它

     因教育部关于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文件尚未下达,本简章及2011年博士招生目录仅供考生复习参考。如本简章与教育部2011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文件规定有冲突的,将按教育部文件要求执行。